為持續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提高基層管理規范化、法制化水平,山東濟寧曲阜市委編辦通過統籌執法資源、強化執法力量、完善執法體制機制,推進綜合執法力量向基層下沉。
一、突出“集中辦公+巡回包保”,充實執法力量。一是集中辦公強力量。調整下沉方式,從區域派駐向集中辦公轉變,下沉執法人員在鎮街綜合執法辦公室集中辦公。其中,綜合行政執法、自然資源和規劃等5個部門下沉執法人員63人,鎮街專職執法人員42人、輔助人員81人。二是巡回包保方式。應急管理、文化旅游、衛生健康、生態環境等部門按鎮街實行區域巡回包保,各區域下沉執法人員不少于2人,共明確包保人員59人,隨時聽候鎮街呼叫,做好協同配合執法工作。
二、聚焦“體制機制+委托執法”,保障運行成果。一是完善體制機制。制定綜合執法隊伍“六個到位”工作標準,強化鎮街綜合執法辦公室作用,優先與鎮街司法所合署辦公,便于一體化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健全日常巡查、協調聯動、執法司法銜接配合、執法監督四大機制,加強鎮街與職能部門協作配合。二是規范委托執法。鎮街與5個執法部門簽訂《行政執法委托協議書》,共委托行政處罰權1112項,按照法定程序嚴格使用法律文書,在受委托權限范圍內以委托執法部門名義從事行政執法活動,委托執法部門加強培訓監督,保障鎮街穩妥有序開展執法工作。
三、實施“雙重管理+雙重考核”,強化日常管理。一是創新編制管理。印發通知對下沉鎮街執法人員實行雙重管理,編制在市直部門單列,以鎮街管理為主,下沉人員除人事編制關系保留在市直職能部門外,組織關系、工資關系轉入所在鎮街。二是完善考核制度。對下沉執法人員實行雙重考核,在評先樹優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獎勵性考核獎金、鄉鎮工作補貼、公務交通補貼等享受鎮街人員同等待遇。
四、堅持“規范執法+溫情執法”,確保執法順暢。一是堅持執法原則性。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從事執法活動。二是守住執法人情味。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寬嚴相濟、法理相融,綜合分析研判同一區域高頻違法行為產生原因,推動源頭治理,以“三分管理,七分服務”為工作宗旨,推動執法與服務并舉。(擬稿人:王琳琳 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