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高質量建設國家重要農畜產品生產基地、保障糧食安全,內蒙古錫林郭勒盟委編辦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調整機構設置、明確職能職責、優化編制配置,全鏈條做好動植物疫病防控工作。
調整機構設置,完善動植物疫病防控體系建設。在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加掛動物檢疫技術服務中心牌子,并明確動物防疫、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檢測診斷等職能職責,健全盟、旗兩級動植物疫病防控體系。盟農牧技術推廣中心加掛植保植檢中心牌子,設置植保植檢與飼料飼草科;植保植檢任務較重的旗縣單獨設置植保植檢中心,其他涉農旗縣市(區)根據工作需要,在當地農牧技術推廣中心加掛植保植檢中心牌子;蘇木鄉鎮設置承擔相關職能的機構并加強人員力量。通過盟、旗、蘇木鄉鎮三級聯動,織密動植物疫病防控網絡。
明確職能職責,理順動植物疫病防控體制機制。會同農牧部門結合全盟農牧業和農畜產品生產工作實際,制定加強基層動植物疫病防控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圍繞動植物疫病監測預警、防控指導、檢疫監管、疫情應急處置等重點任務,明確盟級相關單位承擔技術培訓、業務指導職能;旗縣級承擔動植物疫病防控主體職能;蘇木鄉鎮承擔具體配合職能。通過上述舉措進一步厘清盟、旗、蘇木鄉鎮三級動植物疫病防控職責邊界,強化部門間協調配合。
優化編制配置,加強動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力量。統籌調整基層農牧部門工作力量,通過在系統內調劑、統籌編制等方式,配齊配強專業人員。根據旗縣(市、區)工作實際,綜合考慮畜禽養殖數量、養殖密度、農作物種植面積、病蟲害發生種類、防控指導區域面積等因素,明確旗縣(市、區)動植物疫病防控崗位編制配備標準,合理核定人員編制,并要求專業技術人員占編制總額比例不低于80%,進一步提升編制使用效益,強化動植物疫病防控技術支撐。(擬稿人:姚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