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湖南省長沙市委編辦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樹牢“編制就是法制”理念,在強化機構編制法治意識、制度創新和剛性約束方面精準施策,切實提升機構編制法治化水平。
一、抓學習宣傳,強化機構編制法治意識
一是以訓促干全員學。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機構編制工作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條例》納入各級黨委和各部門單位中心組學習計劃,發揮領導干部的領學作用,讓“編制就是法制”的意識入腦入心。將《條例》及相關配套政策法規列入黨校主體班培訓課程、納入機構編制業務培訓內容。
二是聚焦主業深入學。通過座談交流、專題授課、知識競賽等形式,組織全市機構編制系統干部深入學習機構編制政策法規,做到先學一步、學深一層。創新開展黨史學習教育“每周一課”“浸入式調研”“崗位大練兵、業務大比武”,不斷提升全辦干部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辦事能力。
三是搭建平臺互動學。完善長沙市機構編制網欄目設置,開設政策法規宣傳專欄;開通“長沙機構編制”微信公眾號,推送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知識,講解機構編制事項辦理工作流程;利用辦機關電子文化墻開展政策法規宣傳。通過“一微一網一墻”宣傳平臺,營造了線上線下、內外結合的機構編制法制氛圍。
二、抓建章立制,強化機構編制制度創新
一是完善機構編制法規制度。落實《條例》要求,重新修訂市委編委工作規則、市委編辦工作細則,對市委編委和市委編辦的主要職責、權限程序等予以明確。同時,加快推進機構編制法定化,先后制定出臺《長沙市區縣(市)機構編制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試行)》《長沙市委編辦審批和服務工作流程》《長沙市市直機關部門職責分工協商協調辦法》等文件,為嚴格規范機構編制管理、確保部門高效順暢履職夯實了制度基礎。
二是創新編制周轉使用機制。堅持用制度創新保障編制資源科學配置,最大限度地提高編制使用效益,在行政和事業編制余額總量有限的前提下,從市本級調劑一定數量的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分別建立市直行政、事業兩個編制“周轉池”,有效解決了部分單位無法引進高層次人才的難題。同時,還調劑部分編制建立教育、衛生兩個領域人才編制專戶,用于急需學科或階段性需求引進優秀人才。
三是探索機構編制標準化建設。長沙市在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編制配備、職數管理等標準的同時,積極探索符合本市發展實際的標準化規定。出臺《長沙市市直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動態調整實施辦法(試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科級領導職數的管理意見》等規定;明確市本級幼兒園按1班2教2保配備教職工等標準。
三、抓常態監管,強化機構編制剛性約束
一是全面清理機構編制政策文件。配合市委辦公廳對涉及機構編制事項的政策文件進行清理,建議廢止2件,失效2件,予以修改2件,繼續有效20件。同時,組織開展全市機構編制條條干預問題自查自糾,對各單位制定的各類文件進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建立問題臺賬,督促相關單位逐一整改,堅決落實機構編制“一支筆”審批,杜絕條條干預等問題。
二是推動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常態化。機構編制管理情況納入巡察、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審計等工作,實現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全覆蓋,與市委巡察辦、市委組織部、市審計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情況通報、信息共享、線索移送、整改反饋等工作機制,每年定期對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開展機構編制專項檢查,突出常態查處,切實發揮好“查處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綜合效應。
三是切實維護機構編制剛性約束。強化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對市本級和各區縣(市)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出臺《長沙市機構編制報告制度實施細則(試行)》,并結合巡察、黨委專項督查、機構編制核查等方式確保機構編制報告制度執行到位。(擬稿人:楊德 夏雷 羊芬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