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機構編制工作重要論述,全力推進機構編制法治化,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多層面同步開展《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配套法規制度學習,確保將《條例》落實落細,切實提升機構編制工作水平。
一是市委編委率先垂范,確保領學到位。市委編委領導調整后,為使編委領導進一步增強機構編制工作意識,準確把握機構編制工作指導思想、領導體制、基本程序和工作要求,市委編委成員在2021年第3次編委會上,對《條例》進行了深入學習,進一步提升了準確把握黨管機構編制原則、將黨的領導貫徹到機構編制工作各方面全過程的行動力,確保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二是市委編辦統籌部署,確保指導到位。市委編辦立足部門職能職責,將《條例》學習納入理論學習中心組重要內容,召開理論學習中心組(擴大)會議,組織全體黨員干部深學細研;結合黨史學習教育,開展“黨內法規學習周”主題黨日活動,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全面準確掌握《條例》及配套法規制度。同時,利用機關對外服務窗口,依托微信群、微信公眾號和市委編辦制作的《條例》亮點問答單頁等載體平臺,大力宣傳機構編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其次,結合工作實際,重新修訂編委工作規則和編辦工作細則,進一步對機構編制審批權限進行科學劃分,完善了我市機構編制工作管理制度,確保權力規范運行。另外,將《條例》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情況納入對旗縣區機構編制工作督查的重要內容,重點對機構編制審批事項、編制實名制等情況進行督查,切實規范旗縣區機構編制工作。
三是市直部門系統學習,確保落實到位。市直各部門堅持把《條例》及配套法規制度作為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作為練好業務基本功的重要教材,利用行政例會、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擴大學習會、專題學習培訓會等方式學習《條例》,不斷拓展《條例》學習的廣度和深度,增強學習的系統性和實效性。同時,在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職能、編制、領導職數事項調整等工作中,嚴格規范動議、論證、審議決定、組織實施等各環節工作;在調任干部、招錄大學生、接收軍轉干部、干部調整等方面嚴格執行機構編制黨內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
四是旗縣區同步落實,確保執行到位。旗縣區黨委編委成員積極利用中心組學習會,對《條例》細致研讀,聯系工作實際深入思考,深刻理解《條例》的內容主旨、核心要義、條文內涵。旗縣區黨委編辦精準掌握機構編制工作權限、程序和要求,把學習貫徹《條例》全面融入到機構編制管理工作中,確保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科學嚴密、規范有序、流程順暢。同時,積極擴大《條例》的學習宣傳覆蓋面,提高政策知曉率,及時將《條例》書籍以“送學”形式發給各機關和事業單位,并精挑細選業務骨干深入機關單位進行宣講,切實提升各部門領導和干部對《條例》的認識水平,增強機構編制意識,進一步推動了機構編制法定化,強化了機構編制管理剛性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