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湖南長沙瀏陽市委編辦以《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根本遵循,堅持黨管機構編制原則,貫徹“編制就是法制”要求,著力強化機構編制法治理念,創新機構編制管理,嚴肅紀律剛性約束,推動《條例》及配套法規制度落地見效。
一、在深化學習宣傳《條例》上常做常新,不斷推動樹牢法制理念
將學習宣傳作為貫徹《條例》及配套法規制度的重要舉措,堅持分類施策、聚焦重點、靶向發力,力求常做常新,把《條例》及配套法規制度納入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和市委編委會、市委黨校(行政學院)主體班次教學課程學習內容,派送《條例》及釋義600余份,促進各級領導干部真正學深悟透《條例》及配套法規制度精神實質和內涵要求,提升機構編制事項決策水平;采取輪流領學、集中研討、內部交流、知識競賽等方式組織編辦干部重點學習,堅持學用結合,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利用主題黨日活動組織全市黨員干部原原本本學《條例》等法規制度,并結合開展機構編制違紀違規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開展學習大討論,推動各級黨員干部牢固樹立“編制就是法制”意識。
二、在堅持黨管機構編制原則上毫不動搖,持續強化黨的全面領導
一是調整完善編委會成員,健全編委會會議制度,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省委編委和市委、市委編委關于機構編制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全面加強黨對機構編制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二是研究制定市委編委工作規則、編辦工作細則和機構編制事項分級審議規則,明確機構編制事項動議均由各單位黨組(黨委)研究并報市委編委審議,嚴格落實“一支筆”審批和歸口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了市委、編委、編辦關于機構編制事項議事規則、程序以及審批權限,確保把黨的領導貫穿到機構編制工作全過程。三是嚴格執行機構編制報告制度,年初及時向上級編委報告機構編制情況,根據換屆、編委領導調整等情況適時向市委、市委編委報告機構編制情況,確保不折不扣落實黨管機構編制原則。四是扎實開展了條條干預自查自糾工作,通過采取宣傳教育、自查自糾、監督檢查等一系列措施,有效遏制了條條干預行為的發生。
三、在機構編制規范管理上守正創新,全力提升機構編制資源效益
一是健全機構編制法規制度體系。堅持破舊立新,創新制定《關于建立編制周轉與收回管理的工作制度》《瀏陽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合同制人員管理辦法(試行)》、《領導干部調(轉)任、政策性安置的編制使用工作流程》《瀏陽市機構編制事項分級審議規則》等制度7個;完善了《人員調配》、《抽借調》等4個規范性文件;建立了職責協調、深度調研、事項辦理反饋、提醒提示等6項工作制度,制度安排更加科學,機構編制保障更加高效。二是嚴格執行機構編制管理制度。以《條例》為根本遵循,圍繞“動議、論證、風險評估、審議決定、組織實施”等關鍵環節,強化部門黨組(黨委)機構編制管理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機構編制管理權限和程序研究機構編制事項,精細組織機構編制事項動議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論證,著力提升全流程各環節規范化管理水平,持續增強了審批事項科學性合理性。三是全面推動機構編制管理創新。建立編制周轉池,徹底打破編制“部門所有”“一核定終身”的藩籬,破解了事業發展與編制資源緊缺的供需矛盾,通過激活、周轉各類編制資源為鄉鎮(街道)補充鄉村振興與基層社會治理專業人才。積極開展機構編制執行情況和使用效益評估,多次下沉鎮街開展調研評估,創新開展優化鄉鎮(街道)組織架構試點工作,進一步激發基層管理體制機制新活力。
四、在機構編制監督執紀上從嚴從緊,持續強化機構編制剛性約束
堅持將監督檢查貫穿于機構編制管理全過程,圍繞建立健全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強化日常監督與專項督查、落實巡視巡察問題整改等關鍵環節下功夫,把機構編制納入績效考核體系,充分發揮“指揮棒”“方向標”作用,嚴肅了機構編制紀律、釋放了震懾效應,強化了機構編制剛性約束。一是常態化落實同紀檢監察、巡察、組織、人社、財政、審計等部門間的協作配合機制,建立事前溝通機制,嚴格執行機構限額、領導職數、總量控制等方面的有關規定,堅決杜絕了超限額設置機構、超編調任、超編安置等違規問題發生。二是推動機構編制監督檢查與巡察、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選人用人專項檢查等深度融合,持之以恒抓好了機構編制常態化納入市委巡察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工作,先后選派4名業務骨干參加了40余個單位的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工作,現場督促整改問題60余個。三是組織開展了《條例》及配套法規制度落實情況“回頭看”、機構改革方案執行情況、“三定”規定落實情況、“三超兩亂”專項整治、巡視巡察問題整改情況“回頭看”、編外合同制人員聘用管理以及機構編制核查等專項檢查,印發工作提示100余份,點對點印發監督檢查情況通報12份,督促相關單位規范整改問題50余個,核查完善數據1萬多條,嚴格兌現績效考核計分辦法,對相關單位違反機構編制規定的行為在全市績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形成強力震懾,有效遏制了機構編制違規違紀行為。四是持續深化巡視巡察整改成果,堅持把扎實做好省委巡視、市委巡察及2020年超審批權限設置機構等自查自糾工作的整改規范作為檢驗“四個意識”的試金石,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對照問題清單對癥下藥、精準施策,高質量完成了省委巡視問題整改,注重問題整改與建章立制相結合,實現了巡視整改成果最大化,寫好了巡視整改“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