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西安市委編辦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以落實《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為主線,在學習宣傳上下功夫、在制度建設上求突破、在規范管理上見實效,將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貫穿機構編制工作始終,持續推進機構編制法定化建設,推動全市機構編制工作高質量發展。
一、學習宣傳不放松,提質增效夯基礎
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印發學習貫徹《條例》工作方案、《持續貫徹<條例>推動機構編制工作提質增效的通知》,做到貫徹有措施、任務有時限、責任到處室。二是深入學習培訓。將《條例》、《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辦法》、《“三定”規定制定和實施辦法》等機構編制法規制度納入中心組理論學習會內容,領導帶頭示范學習;全辦干部人手一本條例釋義,力求學深悟透、學以致用;舉行《條例》等政策法規知識測試,依托微信小程序,開展機構編制法規制度答題活動,以考促學、以學促用,讓全辦領導干部政策熟、法規清、業務精;舉辦學習貫徹《條例》專題培訓和機構編制業務能力提升培訓班,邀請國家行政學院知名專家、省委編辦領導講解輔導《條例》等政策法規內容,不斷提升全市機構編制系統領導干部的能力素質。三是廣泛進行宣傳。編印條例學習手冊,開展貫徹《條例》征文活動,制作展出《條例》宣傳展板,詳細解讀《條例》并進行案例介紹,讓機關領導領導干部精準把握《條例》的核心內容和精神實質;在西安發布、西安日報等媒體宣傳我市貫徹《條例》情況,擴大機構編制工作的影響力。四是納入黨校課程。將《條例》納入市縣兩級黨校常設教學計劃和培訓課程,編辦負責同志每年到同級黨校進行授課或專題輔導,進一步加深各級領導干部對條例的理解,增強領導干部學用《條例》的行動自覺。
二、完善制度筑屏障,法治建設有保障
一是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把《條例》貫穿于機構編制具體業務中,嚴格遵循條例規定程序辦理業務;研究制定了《市委編委工作規則》《市委編辦工作細則》,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全面梳理機構編制規范性文件,清理與《條例》精神不相符的政策制度,重新修訂了《市委編辦會議制度》,出臺《西安市關于建立教育編制周轉池的實施意見》、《關于在全市教育系統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實行人員總量控制備案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進一步加強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機構編制監督檢查操作規程》、《西安市機構編制管理評估工作辦法》、《機構編制實名制月報更新信息聯合審核辦法(試行)》、《機構編制實名制信息部門間共享辦法(試行)》和《規范市屬事業單位領導職數及內設機構管理的意見》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推動機構編制管理更加規范有序、科學有效,確保各項制度與《條例》有機銜接,提升機構機構編制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二是統籌法規制度建設。起草了我辦《關于實施機構編制法規制度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可行性報告》,目前正在細化完善年度法規制定任務。三是建立法律顧問制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確定了專業律師作為我辦的法律顧問,增強決策的科學性、合法性,不斷提升機構編制干部的法治意識和依法辦事能力,推進機構編制工作規范有效。
三、規范管理嚴執行,服務保障顯成效
一是規范管理程序。出臺《關于規范機構編制工作程序的通知》,明確了機構編制動議權限、加強機構編制調研論證、規范機構編制上報程序、嚴格審批程序和權限、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等內容,切實加強機構編制管理,鞏固機構改革成果。二是加強調研論證。按照“調研立辦”要求,聚焦重點難點問題,經常性開展調研活動,凡提交室務會審議機構編制事項必開展調查研究,對機構編制事項進行合法合規性審查,研究論證時充分聽取意見,召開室務會集體研究,提高重大機構編制事項的規范性和科學性。三是落實報告制度。在對市級各部門、各區縣委編委年度報告梳理分析的基礎上,比對實名制數據庫、機構編制年報統計分析報告,形成《2020年機構編制重要事項報告》上報省委編委,同時將報告情況作為優化機構編制資源配置的重要參考,切實提高報告的實用性。四是強化剛性約束。積極履行監督檢查職責,對全市學習貫徹《條例》情況、區縣機構編制管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機構編制工作中的違規行為,進一步提升機構編制管理的執行力,維護機構編制的嚴肅性、權威性;把機構編制工作情況和紀律要求執行情況納入了巡視巡察、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等監督范圍,與市審計局聯合印發《建立機構編制審計工作機制的意見》,形成了“審前共商、審中協作、審后運用”的機構編制審計協調配合機制,促進權力規范運行;加強對改革后各部門“三定”規定落實情況、部門履職情況開展專項評估和跟蹤問效,優化機構編制資源配置,破解嚴控編制與保障發展之間的矛盾,以《條例》的貫徹落實推動機構編制工作再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