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施行兩年以來,安徽省合肥市委編辦深入貫徹編制就是法制的要求,持續提升機構編制法治化水平。
一、多措并舉切實抓好《條例》的學習貫徹。一是及時傳達匯報。在市委編委會議、全市機構編制工作會議、全辦工作會議上,分別傳達學習《條例》主要精神及全文。二是組織專題培訓。舉辦全市機構編制干部能力素質提升專題培訓班,邀請專家作《條例》的專題解讀,幫助準確理解文件及改革精神;編辦主任在市委黨校(市行政學院)為參訓干部作《條例》專題輔導,推進《條例》進黨校、進課堂、進頭腦。三是豐富學習形式。在全辦專題學習會上,辦領導班子成員和各科室負責人結合實際工作,分別談學習《條例》的感想體會;全市機構編制系統干部人手一本《<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釋義》,保證隨時學習時刻查閱;組織全辦人員進行《條例》專題閉卷考試,進一步推動《條例》內容入腦入心。
二、多點突破探索完善機構編制法規制度建設。一是完善工作制度。以編委文件重新修訂《中共合肥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工作規則》及《中共合肥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工作細則》,進一步規范編委會議議事范圍及機構編制事項審核審批權限和程序。二是細化機構編制工作流程。以《條例》為準繩,制定出臺《合肥市機構編制事項動議與論證的基本程序(試行)》,對部門單位黨組(黨委)動議程序進行規范,對編辦論證程序進行細化。三是從嚴落實機構編制請示報告制度。研究制定《合肥市機構編制報告制度實施細則》,規定各縣(市、區)委編委、市直各部門黨組(黨委)每年向市委編委定期報告的事項和專項報告的要求,并制作年度報告參考模板,使報告制度更為具體化,更具操作性。
三、多管齊下強化機構編制監督檢查。一是遵守《條例》,落實責任。聚焦部分縣(市、區)存在的機構編制管理不規范問題,建立問題清單,印發《機構編制管理問題提示單》,約談相關縣(市、區)委編辦負責同志,強調紅線意識,壓實整改責任。二是勘誤補遺,精益求精。對實名制管理系統數據展開全面排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向市直相關單位反饋并要求限期整改,對于已告知而未整改到位的單位,暫緩辦理機構編制事項申請。三是強化聯動,正風肅紀。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將機構編制工作納入巡視巡察的決策部署,結合巡察開展常態化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對相關縣(市、區)和市直單位機構編制工作情況進行全面體檢,通過有力監督促進高質量發展。結合全市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部署,加強機構編制以及有關規定執行情況的審計力度,強化審計監督作用,切實提升《條例》的權威性和執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