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為深入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湖南省長沙市委編辦遵照“編制就是法制”的要求,著力強化機構編制法制意識,建立健全制度規范,嚴肅紀律剛性約束,推動機構編制管理由重審批向重監管轉變,著力提升機構編制法治化水平。
一是注重學習培訓,強化機構編制法制意識。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機構編制工作的重要論述和《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納入市委和各部門單位中心組學習計劃、列入市委黨校培訓課程。舉辦全市機構編制系統培訓班,就《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開展專題輔導講座。在市委編辦微信公眾號開設機構編制“微課堂”,定期推送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知識。
二是注重制度建設,強化機構編制建章立制。重新修訂《中共長沙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工作規則》、《中共長沙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工作細則》,對市委編委和市委編辦的主要職責、權限程序等作了明確規定。制定出臺《長沙市區縣(市)機構編制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試行)》、《中共長沙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審批和服務工作流程》和《日常制度匯編》等制度和文件,為規范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夯實基礎。
三是注重日常監管,強化機構編制紀律約束。建立機構編制納入市委巡察、選人用人專項檢查、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監督機制,加強協作配合,形成監督合力。組織開展全市機構編制條條干預問題自查自糾,建立問題臺賬,督促相關單位逐一整改。貫徹落實《機構編制年度報告制度實施辦法(試行)》,建立健全機構編制報告制度,加強對市縣兩級機構編制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切實維護機構編制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