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以來,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編辦采取有力有效舉措,推動全區機構編制系統認真貫徹實施《條例》,不斷提升機構編制工作科學化規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是抓好學習宣傳。將《條例》列入自治區黨委編辦理論學習中心組和各黨支部重點學習內容,利用“一網一微一刊”等自辦媒體刊物開設了學習貫徹《條例》專欄,刊登系列解讀與研討文章,及時報道各地貫徹實施情況。向有關部門單位贈閱《條例》釋義,推動各部門深入學習、準確領會《條例》精神,切實提升貫徹實施機構編制黨內法規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強教育培訓。聚焦“關鍵少數”抓培訓,推動將《條例》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培訓計劃和教學內容,自治區黨委編辦領導班子成員進內蒙古黨校為中青年干部培訓班作《條例》宣講解讀,進一步增強各級領導干部學習貫徹《條例》的行動自覺。
三是完善配套制度。制定《關于推進機構編制法規制度建設的實施意見》,對全區機構編制法規建設重點任務作出總體安排。建立健全專家論證評估機制,組建機構改革與機構編制管理專家庫,通過召開專家論證座談會、邀請專家參與課題研究和調研等方式,切實發揮專家庫“外腦”和“智庫”作用。
四是強化督導落實。結合黨政機關機構改革督查評估,開展了全區《條例》貫徹實施情況督查評估,指導各級黨委編辦依據《條例》進一步完善機構編制審批程序,推動《條例》各項規定落到實處、見到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