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黨對機構編制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規范機構編制報告工作,嚴肅機構編制紀律,2020年12月中央編委印發了《機構編制報告制度實施辦法(試行)》,在全國范圍內首次開展機構編制重要事項報告工作。江蘇省委編委轉發了相關文件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南京市委高度重視機構編制報告制度的落實工作,市委編委會及時轉發了省委編委的通知,市委編辦密切保持與省委編辦的溝通匯報,加強對市級各部門和各區委編辦的工作指導,整體工作有序推進,通過統籌協調,精心組織,認真指導,完成了南京市2020年度機構編制報告工作。
一、堅持政治站位,強化服務指導
一是提高工作認識,強調政治站位。工作中要求市級各部門、各區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機構編制工作的重要論述,對照需要上報的內容要逐條梳理、突出重點,以嚴謹的態度、周密的計劃、高質量地完成報告工作。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強化服務意識。工作中全面梳理有關問題,加強服務指導,要求市級各部門、各區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關注回應社會民生的需要,認真總結機構編制的重要事項,經主要領導審閱后上報。
二、堅持規范管理,實現以點帶面
一是強化規范管理。先后兩次印發書面通知,對報告主體、報送程序、報告內容、時間節點等事項進行細化明確,特別是對報告的重點內容進行了規范,要求做到應報盡報。
二是樹立示范典型。實現以點帶面。面對各家初次上報的審核稿千差萬別,通過從中選擇部分報告匯報全面、內容重點突出、文字水平高的作為樣本,有針對性地指導了工作。
三、堅持不斷完善,做到提前謀劃
一是加強報告的綜合分析。在接受報告的同時,對各家報告內容進行了分析研究,梳理出存在的各類問題,尋找出優秀的報告樣本,思考如何減少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提升報告的質量水平。
二是提前謀劃下年度工作。在首次報告工作一結束,即著手謀劃下年度工作。為加強業務指導,實現報告制度的規范化、標準化管理,研究制訂了南京市市級各部門、各區機構編制重要事項報告的模板,將大部分報告內容相對固化,避免千差萬別,同時也留有各家特色體現因地制宜的報告內容。
機構編制報告制度是新時代機構編制法制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黨管機構編制的重要手段之一。對于這項年度常規工作,既要從制度建設上加以完善,又要從報告質量上不斷提升。只有不斷完善創新報告制度,注重報告制度的實效,才能達到黨對機構編制工作的統一領導、嚴肅機構編制紀律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