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中央編委印發《機構編制報告制度實施辦法(試行)》,青海省委編辦高度重視,及時向省委編委領導報告,認真組織專題學習,研究相關落實措施,督促抓好貫徹執行,推動機構編制報告制度有效實施。
提高政治站位,推動學深悟透。深刻認識機構編制報告制度的重要性,第一時間召開專題會議傳達學習,準確把握《辦法》的重要意義、具體要求和工作紀律,教育引導全系統機構編制干部職工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做好機構編制報告工作的政治責任感,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機構編制工作相關重要論述和中央編委有關部署上來。
充實報告內容,明確工作要求。做好首次機構編制報告的前期工作,堅持全省“一盤棋”“一張圖”,結合青海省機構編制系統垂管實際,高起點謀劃、高標準推進,在《辦法》轉發通知中進一步明確報告主體、內容、程序和時間等相關要求,納入“巡視巡察、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審計和上級監督檢查指出機構編制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上級機構編制委員會部署的重點任務落實情況”“機構改革、體制機制調整涉及的機構組建、職責履行、人員配備等情況”等內容,壓緊壓實機構編制報告主體責任,強化重點任務落實,督促各級各部門嚴格抓好貫徹落實。
細化責任落實,抓好貫徹執行。堅持“工作項目化、項目清單化、清單責任化”工作要求,印發機構編制報告制度任務分工方案,明確省委編辦機構編制報告工作責任處室,同時強化對各地區各部門開展相關工作的督促、指導,嚴把報告整體質量。細化報告管理、綜合分析和監督檢查工作任務要求,推動報告結果應用,確保機構編制報告制度落到實處。